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4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0~2025-03-26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其中1款:(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不得任用情事者。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之規定。 四、應徵者請務必確認可於僱用期間內任職。 ※月支報酬:約僱4等250薪點(約新臺幣33,750元) |
工作項目 | 一、標案採購、預算控管。 二、總務工作。 三、一般公文處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11月初),惟如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含安平水資源回收中心) |
聯絡E-Mail | KO49828250@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必備資料: 一、應檢具證件: 1.簡歷表word電子檔(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下載);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其他書面資料影本(包含工作經歷證明、證照等,無則免附);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5.身心障礙手冊(於有效期間)。 二、本案採線上報名,請至「本頁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上述應附證明文件;請於114年3月26日前完成上述程序,逾期或證件不全者(含未附前項指定之簡歷表word電子檔者),恕不受理。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正取1名備取至多2名,如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三、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四、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專區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