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徵求 辦事員~2025-07-11

徵才機關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25-07-02~2025-07-11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熟諳行政法規及電腦操作。
3.須配合24小時3班制輪值。
4.個性開朗、負責盡職、具有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不得任用等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安全監控中心24小時3班制輪值勤務。
2.各項安全設備維護及庫房門禁核對等業務。
2.安全巡檢勤務及災變事故通報處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
聯絡E-Mail cckung@npm.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114年7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2.非現職人員請於114年7月11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以下表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並簽名)、(2)符合資格條件相關科系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最近5年獎懲令、(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影本送達,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龔小姐收」(地址: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南院處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
3.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必要時得先舉行測驗)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人:龔小姐02-28812021轉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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