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岡山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6等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1~2025-05-09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 二、具衛生局(所)工作經驗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和熟悉電腦操作者尤佳。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及第28條第1項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
工作項目 | 一、各項傳染病防治(含結核病防治、登革熱防治及公服人員管理、物資管理、防疫藥品)。 二、心理衛生(精神病個案管理、自殺防治、家暴)。 三、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衛生所(高雄市岡山區壽天里公園路50號) |
聯絡E-Mail | fanny@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甄選方式: 一、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人員進行面試或筆試,參選人員如不符本所所需,得斟酌情形予以從缺。 二、符合資格者,將另行通知甄選,地點:高雄市岡山區衛生所。請確實填寫個人正確可資聯繫之通訊資料。 三、未符資格人員之相關報名資料不再退還,亦不予通知。 薪資:約聘人員280薪點-38,948元/月 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報名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請附照片並留詳細之聯絡資料,並請於填表處親筆簽名加蓋私章)及相關證明文件:1.最高學歷證件2.身份證正反影本3.護理師證書影本4. 相關工作資歷證明(如無免附)。 二、114年5月9日(含)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和相關證明文件,寄至高雄市岡山區公園路50號 張素梅收(若要親送亦可)。 備註: 一、本案由本所成立甄選小組辦理相關甄選事宜。 二、報名參加甄選證件不齊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三、聘僱期程:自市府核定日起至116年06月01日(期限屆滿或代理原因消失日)止。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7-6212015 聯絡人:張素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