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5-05-12

徵才機關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01~2025-05-1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或碩士學位。
二、具相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三、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具團隊合作精神,並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四、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五、工作待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其薪點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或助理研究員(碩士學位7等328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38,948元或45,624元。
六、本職務係代理三等教育秘書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聘期自起聘日至116年6月30日止(實際代理期間依被代理同仁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工作項目 一、臺灣優華語計畫
二、臺灣教育中心
三、大學聯盟華語教育計畫
四、促進華語文教育產業發展補助要點策略專案補助案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臺北市徐州路5號)
聯絡E-Mail chn1312@mail.mo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 (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與電子郵件信箱)、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學歷證書影本、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4年5月12日前,以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國際司莊科長收(地址:10051臺北市徐州路5號13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另請將完整資料PDF電子檔傳送yh7890@mail.moe.gov.tw。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三、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國際司莊科長,電話:(02)7736-5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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