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東港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29~2025-05-20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東港鎮公所(東港鎮東津里船頭路7號) |
聯絡E-Mail | a530012@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4年5月20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照片),並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證明文件、最近三年考績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一個PDF檔)系統,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2、甄審方式:資歷審查為主,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通知面試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3、參加甄選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4、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郭小姐,08-8324131轉271、2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