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9~2025-07-02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審認文件)。 2.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3.銓審:現職或曾經銓審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考績:近五年考績四年甲等、一年乙等以上。 5.獎懲:近五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一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6.專業證照:具乙級(含)以上廢棄物專責人員為佳。 7.具採購招標經驗或具採購證照為佳。 8.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9.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廢棄物管理或採購招標、人員管理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
聯絡E-Mail | cnhuang@mail.vghk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14年7月2日截止日前下載報名表繕打,將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黃春男(承辦人信箱:cnhuang@mail.vghks.gov.tw) 2. 列印報名表,於截止日前,連同以下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廢棄物專責人員或採購證照)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4.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 面試40%,筆試60%。 (2) 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5.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6. 通信報名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總務室;聯絡電話:07-3422121#78017;聯絡人:組長 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