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6~2025-06-2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本市性別平等辦公室相關業務(含本市性別平等委員會-教育文化與媒體組、本局性別平等專責小組)。 2.生命教育(友善校園生命教育業務) 。 3.少輔會(含治安會報-本室彙整窗口、幹事會議)。 4.目睹兒少。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
聯絡E-Mail | ting0812@ms.ty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驗佐證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4年6月20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學輔校安室約僱職務代理人(A660080)」。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僱用期間:自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0月下旬),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職缺係約僱五等職務代理人,月薪38,948元(含自提勞健保)。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