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徵求 約僱技佐~2025-07-31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技佐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7-21~2025-07-3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辦理國有財產業務經驗者優先錄用。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工作項目 國有財產管理勘查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桃園辦事處(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2號4樓)
聯絡E-Mail ap0344@fnp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4年7月31日下班前送達,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內容需完整)學歷及經歷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如役畢請附退伍令影本,郵寄330231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2號4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例如:應徵約僱人員)。
(二)本職缺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考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三)每月薪資報酬為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新臺幣元34,775整。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如本次甄試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五)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有疑問請電(03)3379156轉分機101劉股長。
(六)甄試日期地點:視報名情形另訂面試舉行日期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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