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9~2025-06-09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 考試: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3. 銓審:現職銓審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未受轉調限制者。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
聯絡E-Mail | hyhsiao@vghk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及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意者請於114年6月9日截止日前將「職缺報名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寄送承辦人蕭小姐(07-3422121#71106 hyhsiao@vghks.gov.tw) 彙辦。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面試40%,筆試60%。 (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4.本職缺為預估職缺,預計114年7月2日以後出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通知錄取者,得不予核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