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社會工作員 |
職系 |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2-13~2025-03-20 |
資格條件 | (一) 具薦任第六職等以上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者。或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大學以上畢業,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且已依長照訓練辦法第5條規定,取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長照人員認證者。 (二)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 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四) 具有社工師證照或福利機構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入住諮詢服務及入住申請案件相關作業。 (二) 個案入/出案評估、結案追蹤、轉銜服務。 (三) 個案、家庭支持服務、社會福利補助申請等。 (四) 辦理活動及方案計畫規劃、執行及核銷。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中心社工科(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
聯絡E-Mail | cnh253@chn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自傳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本職缺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屆時因故無法出缺,經錄取者不予遴補。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聯絡人:04-7258131分機253吳小姐。 ※備註: 一、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甄試。(現職人員經錄用,由本中心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留職停薪原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二、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報名參加甄審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最近3個月新進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報告。並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取得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