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徵求 定期臨時人員(審查)~2023-06-16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定期臨時人員(審查)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3-06-10~2023-06-16
資格條件 大學以上畢業,法律相關系所,具地政及法律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第二期計畫」訴訟、產籍異動釐整、使用補償金計算、簽提、欠繳催收、髒亂清理、占用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177-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應檢具履歷表(應含自傳,並請務必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詳列實務經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於112年6月16日(郵戳為憑)以前郵寄至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177-9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澎湖辦事處人事收,或親自送達辦事處總收文登記,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定期臨時人員(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經書面審查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應檢具資料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如有疑問,請電洽:06-9270696分機104許小姐。
(五)備註:
1.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114年12月31日,契約期滿將不再僱用。
2.每月薪資報酬為31,122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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