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預估缺,280薪點38,948元)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31~2025-11-10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法律或會計專業尤佳。 3.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擅長人際溝通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公司(商業)登記案件審查及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40%。 2.公司管理(含違規案件罰鍰、強制執行等)業務30%。 3.研提公司(商業)登記案件研究方案及法令彙整,並出席業務有關會議2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商業行政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並填列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於114年11月10日以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7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商業行政科約僱助理(預估缺)職務甄試】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2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4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下載下列相關附件(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591608&ccms_cs=1&sms=7887),並回傳至李小姐10111615@mail.tycg.gov.tw(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