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徵求 組員~2025-10-31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28~2025-10-31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高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相關類科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有案之公務人員
2.具現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3.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相當程度英語能力者尤佳。
4.諳電腦及公文流程作業
5.具備良好之協調與溝通能力
6.(本職缺114.12.02出缺)
工作項目 1.電子工程系系務事務與聯繫(各項委員會議、各組會議、系務會議之召開與記錄等)。
2.系公基金及鑰匙櫃管理事宜。
3.校外實習與專業成長實習。
4.博士資格考及口試事宜。
5.學生(含系學會活動)及系友會事務與聯繫。
6.辦理系上尾牙活動。
7.系教師研究室、實驗室等空間之更換與協調。
8.大學部及研究所各項招生事務(含外籍生申請入學獎學金)。
9.教師延聘、升等、休假研究、延長服務作業。
10.業師聘任及協同教學課程鐘點費及實務專題造冊。
11.推選主任。
12.定期評估及六年六個月業務。
1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0月3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內容無誤後(需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點選「確定應徵」。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 二、 為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應徵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現職公務人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請於期限前,檢具詳細公務人員履歷表(含日間聯絡電話,歷年訓練情形可免附,自傳詳述,末頁簽名)及上開相關證明文件,以A4紙依序裝訂,送(寄)達106335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人事室辛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電子工程系組員(綜合行政)」。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四、 聯絡人:人事室辛小姐(02-2737-6788)。
聯絡E-Mail s9106212@mail.ntust.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06335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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