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組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8~2025-10-31 |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畢業,高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相關類科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有案之公務人員 2.具現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3.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相當程度英語能力者尤佳。 4.諳電腦及公文流程作業 5.具備良好之協調與溝通能力 6.(本職缺114.12.02出缺) |
| 工作項目 | 1.電子工程系系務事務與聯繫(各項委員會議、各組會議、系務會議之召開與記錄等)。 2.系公基金及鑰匙櫃管理事宜。 3.校外實習與專業成長實習。 4.博士資格考及口試事宜。 5.學生(含系學會活動)及系友會事務與聯繫。 6.辦理系上尾牙活動。 7.系教師研究室、實驗室等空間之更換與協調。 8.大學部及研究所各項招生事務(含外籍生申請入學獎學金)。 9.教師延聘、升等、休假研究、延長服務作業。 10.業師聘任及協同教學課程鐘點費及實務專題造冊。 11.推選主任。 12.定期評估及六年六個月業務。 13.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0月3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內容無誤後(需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點選「確定應徵」。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 二、 為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應徵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現職公務人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請於期限前,檢具詳細公務人員履歷表(含日間聯絡電話,歷年訓練情形可免附,自傳詳述,末頁簽名)及上開相關證明文件,以A4紙依序裝訂,送(寄)達106335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人事室辛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電子工程系組員(綜合行政)」。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四、 聯絡人:人事室辛小姐(02-2737-6788)。 |
| 聯絡E-Mail | s9106212@mail.ntust.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06335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