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徵求 正工程司~2025-11-03

徵才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正工程司
職系 交通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27~2025-11-0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三、具1年以上主管經驗為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綜理停車資訊相關系統、交通地理資訊系統、資訊安全、智慧停車、停車場監視系統、水電消防設施維護、停車場充電設施、中央監控、監視系統等工程相關業務。
二、審核相關文稿。
三、代表本處出席相關會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機電科
聯絡E-Mail bg5665@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全面實施線上作業,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11月3日, 報名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並將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未達3年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其他相關資料(以上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非現職公務人員得採紙本郵寄(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人事室,請註明應徵機電科正工程司)或以e-mail方式傳送相關資料(bg5665@gov.taipei並請來電確認02-27590666轉6011林先生/小姐)。
(二)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三) 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
(四) 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以遴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機電科許科長聯繫;電話:02-27590666分機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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