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徵求 科員~2025-11-14

徵才機關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0-27~2025-11-14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或以上,醫管、公衛、醫護等相關科系畢業,研究所畢業尤佳。
2.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資格,並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銓審:經銓審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現職公務人員,且未受轉調限制。
4.考績:近5年考績(未滿5年者,以實際年資檢討)。
5.獎懲:近5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3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6.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7.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8.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擔任輔導會、總院重要聯繫窗口、健保署與衛生局推動各項專業計畫案及院內各科室綜合性協調與採購業務。
工作地址 330桃園市成功路3段100號
聯絡E-Mail m166@tyv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 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 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以上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依序將以下資料(統一縮放成 A4 大小)合併掃描為 1PDF 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請逕自本院招募網站(http://www.tyvh.gov.tw/news/)「最新動態/人才招募」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含簽名版 PDF 檔)、簡歷冊並於公告截止日另以 word 檔寄至 m166@tyvh.gov.tw」(166為數字)。
(2)身分證正反面、男性退除(免)役證明。
(3)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4)大學(專)以上之最高學歷證書。
(5)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與應聘本職系相關經歷審定函)。
(6)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未達 5 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等相關證書、全民英檢證書、榮民證、身心障礙證明等,無則免附)。
2.甄選程序:經審查符合甄試資格及業務需用者,另行擇優通知參加筆試(70%)及口試(30%),正取1名、侯補2名(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侯用5個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通信報名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聯絡電話:醫務企管室黃主任 03-3384889#2140 或人事室鍾專員 03-338488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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