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徵求 技士~2025-10-21

徵才機關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5-10-03~2025-10-21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具土木工程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 實授者。
2.具大學以上學歷。
工作項目 1.上級補助計畫案提案計畫業務。
2.土木水利工程(含規劃設計、督導、會勘、驗收等)相關業務。
3.鄉內搭排申請、下水道清淤等業務。
4.鄉內水利災害通報及勘查等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埤頭鄉斗苑西路138號
聯絡E-Mail a0988205975@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5.應徵人員如欲詢問業務相關問題,請洽建設課聯絡人:廖課長(04)8922117轉128。如有其他疑問,請洽人事室(04)8922117轉144、103。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本職缺為預估缺(出缺日期1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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