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0280薪點,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6,316元/月)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2~2023-06-0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 2、具體育業務或外語能力者酌予加分。 3、現為臺北市籍且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
工作項目 | 1、協辦「臺北國際龍舟錦標賽」及「臺北馬拉松」國內外友好城市交流之邀請及接待事宜。 2、協辦與大陸地區友好城市運動之交流聯繫及出訪事宜。 3、協辦臺北市運動有功團體及人員表揚典禮相關事宜。 4、協辦本局志願服務人員管理事宜。 5、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05037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南京東路4段10號 |
聯絡E-Mail | by964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件等影本各1份,如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請另檢附獎狀及戶籍謄本(不得省略記事)影本各1份,於112年6月8日(星期四)前郵寄至本局輔導管理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輔導管理科約僱人員』職務。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面試預訂於6月16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於本局舉行,請先預留時間。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3、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輔導管理科余科員(02-25702330轉分機5422)。 5、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本職缺係代理本局輔導管理科綜合行政職系助理員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到職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即予解僱。 2、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萬6,3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