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4,775元)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16~2025-05-2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等)。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能配合本局工作者。 四、對政府行政有興趣者,並能配合加班者,或具公務機關職務代理經驗者尤佳。 五、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統計室、國教科、視導科、學前科、會計室採購業務及採購法令諮詢。 二、彙整本局及所屬機關學校優先採購低碳永續、綠色採購成效資料(每年4次)及大型活動安全管理成果表(每年2次)。 三、零用金、科室分攤款及公務電話管理(含公務手機及每月分機表整理)。 四、辦公室公共事務環境(包含本局影印機租用及業務管理、會議室登記管理、公用單槍投影機借用與管理)暨教育資料典藏館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 |
聯絡E-Mail | qg273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僱用期間: 一、預計自114年6月2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報名方式:有意擔任本職務且符合資格者,於截止日前,檢具相關證件資料,得依以下述擇一方式報名: 一、檢具前所需證件資料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委託方式送達。報名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事務股賴宜君股長收(聯絡電話:2725-6433)(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辦事員」)。前述檢具文件電子檔請同步寄送電子信箱:qg2739@gov.taipei。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上網及報名期間:自114年5月16日至114年5月23日止。 相關資訊詳如附件甄選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