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機械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27~2023-08-02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員級以上升資考試及格,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3.具備公文書製作及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未有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5.具有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汽車檢驗員證、汽車駕駛考驗員證、汽車修護乙級技術士證、機器腳踏車丙級技術士證等相關證照尤佳。 6.對訓練業務有興趣者,且主動積極、具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1.訓練業務及教材編修管理。 2.汽車技術或駕駛訓練相關課程授課。 3.遊覽車駕駛人登記職前專案講習、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各項業務。 4.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教育訓練班。 5.汽車檢驗員、汽車駕駛考驗員研習班訓練業務。 6.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所中部訓練中心 (南投縣南投市光明一路300號) |
聯絡E-Mail | chiualan@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於系統內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資料。聯絡電話:(02)82211865。 2.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簽名)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依序裝訂,逕寄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人事室邱民才先生收(23546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79號),並註明應徵職務。 3.審查資料齊全且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