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8-03

徵才機關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6~2023-08-03
資格條件 1、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
2、高中職以上畢業。
3、熟諳Windows Office系統軟體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形。
工作項目 1. 公務車駕駛
2. 辦理各課室一般行政業務。
3. 主管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以A4紙張影印,檢具「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簽名並填寫自傳)」(http://www.gongliao.ntpc.gov.tw/archive/file/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doc)、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職業小客車駕照、最高學歷、經歷及專長證明各1份,並請於履歷表上註明白天連絡電話及手機號碼。
2、報名方式及期限:採親送或通訊報名,於112年8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228003)新北市貢寮區貢寮里長泰路20號」,貢寮區公所秘書室黃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退件。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報到之日起合約1年(含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不合格或合約期滿,當事人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工作報酬:月薪26,900元。
6、連絡人:(02)2494-1601轉808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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