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281薪點(新臺幣36,445元整)。另依規定提繳勞⼯退休⾦及扣除勞、健保等費⽤。 |
職稱 | 業務督導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2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7~2023-08-03 |
資格條件 | 擔任該職務之人員須符合下列第1款和第2款規定: (1)具大專院校以上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源等相關系所之學歷,或曾修習上開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者。 (2)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有勞工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 (3)另具企劃及執行等經驗者和精通Excel軟體之應用及報表統計彙製尤佳。 |
工作項目 | (1)督促及輔導所轄事業單位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按月提撥事宜。 (2)督促及輔導所轄事業單位之勞工退休準備金依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規定足額提撥。 (3)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變更及領回事宜。 (4)勞退新、舊制度法令之諮詢服務及勞資爭議協處。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臺北市市府路1號5樓) |
聯絡E-Mail | DL-00407@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需檢具本局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首頁http://bola.gov.taipei/最新消息下載)、學經歷證明文件、工作證明(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影本各一份,特定身分應徵者,如屬身心障礙工作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2)前項報名表(請務必使用本局提供格式,未使用者初審不合格)及相關證件請於112年8月3日前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人事室收(請註記應徵勞資關係科業務督導員),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不予採計;逾期恕不受理。 (3)本職缺另提供線上應徵管道,請於本局官網下載報名表填妥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將前開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至該系統,如未使用本局報名表視為初審不合格。 (4)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面試及退件,面試時將有專業問答,請參考勞工退休準備金業務手冊(可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面試題目不限此手冊內容。 (5)本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正取2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除本局另為通知進用日期外,應自進用通知送達次日起算30日(含例假日)內報到,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依序遞補,期間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本案聯絡人:洪小姐,電話:02-27287052。 (6)經面試後如獲錄取本職缺者,請自備悠遊卡1張,俾利辦理門禁事宜。 (7)僱⽤期間:本職務為勞動部補助款所僱⽤之臨時⼈員,本年度之僱期,⾃報到⽇起⾄112年12⽉31⽇⽌為原則,僱期屆滿未獲續僱者或僱⽤原因消失,則無條件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