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4-12

徵才機關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4-07~2023-04-12
資格條件 1.大學畢業。勞工、社會、心理、管理等系所畢業為佳或取得就服乙級證照或相關就業服務工作經驗尤佳。
2.具促進就業獎助津貼給付工作經驗尤佳。
3. 具政府部門標案採購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就業服務業務(辦理特定對象就業促進、獎助津貼審查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工作地址 408221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
聯絡E-Mail yichen3119@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核薪方式:
☑月薪(約僱5等,約新臺幣36316元) 口日薪 口時薪 口論件計酬 口面議
2.僱用期限:
定期契約
本職缺係社勞行政課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1月10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日止。
3.工作經驗:
▇不拘
口需具備 職位名稱:____________ 年資: 年 月
語文能力要求:
☑不須具外文能力
使用電腦能力:
☑電腦基本操作 ☑文書處理 ☑網際網路 口網頁編輯 口商業軟體 口程式設計 口其它
4.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職缺明細頁面點擊【我要應徵】 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1.簡歷表、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汽車及機車駕照影本、4. 其他資格佐證資料影本(如英檢證照等)相關文件)完整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自傳請勿空白)。
操作手冊https://www.epa.gov.tw/DisplayFile.aspx?FileID=CF3770D40DEC3C03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