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4~2025-04-2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含)社會工作、社會福利、老人服務、長期照顧、健康管理等相關系所畢業,並具公務機關工作經歷。 2.具老人福利、長照領域工作經驗,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研究工作經驗者尤佳。 3.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 |
工作項目 | 1.老人福利服務、經濟安全相關業務規劃及推動。 2.老人福利服務綜合及預算業務彙辦。 3.老人福利活動規劃及推動。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4年4月28日前檢附簡歷表、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8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老人福利組林小姐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老人福利組聘用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6.月支報酬:328薪點(新臺幣4萬4,280元)。 7.洽詢電話:(02)8979-1196分機221;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