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17~2025-04-24 |
資格條件 |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2.需具獸醫師證書。 3.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辦理動物防疫相關業務及其他上級交辦業務,僱用期限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公職獸醫師類科錄取人員分發止(預計至114年11月)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
工作地址 | 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3號 |
聯絡E-Mail | k10038@tait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切結書、履歷表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表單下載可由搜尋區塊搜尋https://reurl.cc/Qj7nV9) (1)切結書(須本人簽章) (2)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有利審查之事蹟 2、紙本投遞履歷相關資料請於截止日前,寄至本府人事處: (1)聯絡電話:089-326141轉527 (2)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科員 何俊杰 (3)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備註: 1.本職缺除正取1名,必要時得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信封請註明「應徵臺東縣動物防疫所技士職代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人事處承辦人。 3.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4.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5.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6.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