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6~2023-05-2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含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現職銓敘審定財稅金融職系並具財稅行政工作經驗者。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方稅稽徵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局豐原分局(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19號) |
聯絡E-Mail | tax100674@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請務必先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登打「簡要自述」,完竣後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並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詳參閱附件。 ※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一)現職派令。 (二)現職最近1次銓敘部函。 (三)最高學歷證書。 (四)英語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五)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六)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通知面試或測驗,報名時請務必填寫目前使用中之E-mail。 (二)不合資格者請勿報名,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簡要自述」缺漏或證件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上傳之證件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於職缺數2倍內擇優酌列候補人員,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如有報名方面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585000轉281莊小姐。 (公告有效時間:112年5月16日起至112年5月22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