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22~2023-06-02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 5.最近3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至少有1年考列甲等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工程管理行政業務。 2.土地管理行政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35014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471號 |
聯絡E-Mail | ai1807@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一)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 (二)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職務派令。 4.最近1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得視需要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2人,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洽詢方式:請電洽(02)22253299分機312羅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