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 徵求 辦事員~2025-05-14

徵才機關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09~2025-05-14
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且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公文書寫能力。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
工作項目 一、綜合業務。
二、公文查考作業。
三、部(院)長信箱查考作業。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7樓
聯絡E-Mail robin50104@nf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身心障礙手冊、相關執照或證照等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至多5名通知面試;本職缺列至多候補2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人:本署人事室熊科員,電話:(02)8196-6511、傳真:(02)8911-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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