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輔導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6~2023-06-20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二) 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 (一) 辦理履約相關業務執行及管控。 (二) 科內其他行政事務及協助事項。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間︰實際到職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暫定,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之前一日止)。 |
工作地址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407254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考試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方式報名,應徵者請檢附下列相關資料於112年6月20日(星期二)前寄出,收件地址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人事室(407254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訓練推廣科-業務輔導員(職務代理人)」、白天聯繫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恕不通知補件及受理。 (二)報名應附文件: 1.報名表: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網頁(https://tcnr.wda.gov.tw/)/最新消息點選【本分署 訓練推廣科「業務輔導員(職務代理人)」職缺1名公開徵才(預估缺)】下載;另請於「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同意書」欄位由本人簽名及勾選是否需取回報名之書面資料。報名表之電子郵件欄位請務必填寫清楚,後續甄試事宜將透過電子郵件連繫。 2.個人履歷表及自傳:不限格式。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不予受理。 4.特定對象證明文件:為辦理電腦測驗所需,具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身分者,請附相關證明影本。 5.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取得服務(離職)證明書確有困難時,始得以勞工保險異動明細替代。 (三)應徵者如需取回上開2-5項應徵資料,可附貼妥「掛號」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資訊請自行填妥),以利退還,如所附郵資不足,將以一般平信寄送;如不取回書面應徵資料者,可免附回郵信封。 (四)凡逾期、資料填寫不齊全、報名表件不齊全、證件不足、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以電子郵件通知電腦中文輸入測試/口試時間。 日期:暫訂112年7月。 地點: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六)報名人員所提供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一律取消錄取資格;錄用後發現者,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七)聯絡人:張小姐 電話:(04)2359-2181分機1804。 八、注意事項: (一)本次公告如未達2人符合資格條件,本分署得重新公告3個工作日。 (二)正取名額為1名,除正取名額外,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分署網站,未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另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四)報名參加本甄選者,視同同意本公告所列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