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預估缺)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6~2023-06-2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須配合加班。 (三)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公文製作與政府採購作業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一)有形文化資產指定、登錄、保存維護、日常管理、都市計畫及敏感地區 查證配合。 (二)文化資產推廣教育。 (三)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02)29603456 分機4630 陳股長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2年6月25日前寄送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郵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化資產科約僱人員」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其應徵資料恕不寄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 (四)檢送以下資料以供初審(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網址: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路徑:「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勿附相片」並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報名表末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4.相關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 ※以上2-4項均為影本,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 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5.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 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者,請勿應徵。 6.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7.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萬6,3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