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37800元) |
職稱 | 約僱組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3~2025-03-20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 一、 人民陳情案件處理。 二、 廠商服務,購、租地入區審查。 三、 園區管理法規擬定、財產管理業務、出納作業。 四、 園區公共設施維護。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辦公地點: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和發產業園區服務中心(高雄市大寮區和業三路2號) |
聯絡E-Mail | vb12440809@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伍、 報名方式: 一、 本次甄選採紙本報名,請填寫「甄選報名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各1份(請用電腦登打,並將登打完成之甄選報名表word檔寄至承辦人信箱vb12440809@kcg.gov.tw),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寄送。 二、 紙本檢附文件中,請務必檢附下列表件: (一) 甄選報名表:「報名者簽名」欄位須本人簽名。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填妥簡要自述且「填表人」欄位須本人簽名。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 具汽車或機車駕照及英文能力證明尤佳。 (五) 與本職缺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請提供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文件,請勿僅檢附勞工保險投保紀錄。 (以上證件請送影本、依序排列裝訂,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名。) 三、 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局人事室辦理。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另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掛號郵寄資訊如下: (一) 收件人: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張科員(07-3373177)。 (二) 地 址:(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 陸、 甄選方式: 一、 經書面資料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 二、 如經通知甄試,未克出席者視同放棄;另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遴用。 柒、 備註: 一、 本甄選得擇優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另面試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遴用。 二、 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將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 甄選結束後報名資料如需寄回,請檢附填妥收件人之回郵信封,俾憑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