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社會工作員 |
| 職系 |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02~2025-09-15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1.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或社會工作職系及格者;2.具社會工作師證照。 (二)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有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者,並未受轉調限制。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安置學員個案管理工作。 (二)個案行為、社會關係、社會適應等問題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遇。 (三)各相關社會福利法規所定之保護性服務。 (四)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連結、運用與轉介。 (五)安置輔導相關行政事項。 (六)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30047新竹市北區崧嶺路181號) |
| 聯絡E-Mail | ah121a@adh.mohw.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4年9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4.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三、甄選方式: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家得予從缺,本甄選結果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倘有疑義,請電洽本家人事機構賴先生(03-5222238#121)或社會工作科劉科長(03-5222238#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