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08~2025-09-24 |
| 資格條件 | 報考資格: (一) 中華民國國民,大學(專科)以上畢業,不限科系 (心理、輔導、社會、社工、教育、法律、犯罪防治等相關科系為佳),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 性別不拘,年滿18歲(含)以上,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之役男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三) 具汽車或機車駕照,自備汽(機)車。 (四) 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並能運用。且繪圖軟體(photoshop、photoimpact等)圖片編輯、文圖美編能力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惟有關約用人員之國籍資格條件,應於符合國籍法第20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下,由用人機關本權責審認訂定。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所定應迴避之情事。 (七)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1項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用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錄取名額: 錄取1名;擇優備取數名人列為候補名額,遇有職缺時,本署得依序通知僱用。甄試結果,如本次應徵或錄取不足額,公告日期遞延兩週,直至錄取額滿為止。 檢附證明文件: (一) 報名簡歷表、簡要自傳、個資查詢同意書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各1份。 (二) 約用人員具結書。 (三)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女性免附)。 (四)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五) 駕照影本、行照影本。 (六) 辦公室軟體應用類等電腦專業證照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待遇: (一)採月薪制,每月薪資35,150元(內含勞工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 (二)福利: 1.享勞保、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按月提繳退休金。 2.年終工作獎金最高發給1.5個月(依年終考核發給),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簡章索取下載: 請逕於本署網站https://www.pcc.moj.gov.tw/(首頁/公布欄/電子公布欄)自行下載列印。 報名日期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9月23日17時止,請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本署收發室,封面註明「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收」及「參加約用人員(觀護佐理員)甄選」,郵寄者以送達本署收發室日期為憑(非以投寄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截止日如因颱風或其它突發事故臨時宣布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機關次上班日17時整止)。 甄選方式: (一)採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 (二)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於簡章規定資格,且無欠缺應附證明資料者,始得參加 面試。 (三)資格審查符合者名單公告於本署網站公布欄,不再另行通知,請於面試當 日攜帶身分證、學歷證件等正本以供查驗。 面試日期、地點及程序: (一) 日期:面試日期、時間及地點、名單及注意事項,公告於本署網站公布欄,不另通知。 (二) 程序:本面試不製發准考證,請於當日攜帶身分證、學歷證件、駕照及行照等正本到場查驗,由本署按報名順序,依序面試。 錄取公告: (一) 錄取及備取名單、報到日期、時間及地點及注意事項,公告於本署網 站公布欄,不另通知。錄取人員應於公告指定之日期、時間報到,因故未能按期報到者,應於報到前以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展延,展延日數以10日內為限,期滿不得再申請展延,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二) 試用期間3個月,試用期間待遇依上開第柒點辦理,試用成績不及格,本署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即予解僱,並依備取順序遞補。 (三) 本次甄選正式錄取最多1名,視成績擇優儲備人員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於本署有進用需求時通知遴用;如至下次同類型甄選放榜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資格。甄選結果本署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並另行招聘。 本署聯絡人:觀護人室田觀護人,聯絡電話(02)22622076分機6212。或加入本股官方LINE:@574expse |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易服社會勞動行政業務。 (二) 辦理義務勞務行政業務。 (三) 本署觀護人室交辦之業務。 |
| 工作地址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本署第二辦公室(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56號) 及須配合訪查本署轄區內之易服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 |
| 聯絡E-Mail | walipen0331@mail.moj.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六) 本署聯絡人:觀護人室田觀護人,聯絡電話(02)22622076分機6212。或加入本股官方@574exp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