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豐原高級中等學校 徵求 學務創新人力~2025-12-18

徵才機關 臺中市立豐原高級中等學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學務創新人力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12-01~2025-12-18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
(二)做事認真負責具 服務熱誠及表達溝通協調能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至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2、6項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
(三)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並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且大專以上畢業者。
2.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且大專以上畢業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具有服務熱忱、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五)熟悉電腦文書、資訊處理及網際網路應用等能力。
(六)具有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負責校安中心輪值、校園安全防護與危機處理等。
(二)學生上、放學導護工作及升旗等重大集會學生秩序維持工作。
(三)配合警方春風專案及校外聯合巡查等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四)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校安事件通報。
(五)協助國防教學器材、硬體設施維護及管理。
(六)負責春暉專案執行、「校外會-豐東分會」相關工作執行。
(七)協助生輔組辦理學務處相關業務。
(八)協助舍監「日間住宿生業務」與「硬體維護協調」;遇舍監請(休)假、假日加班時,代理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工作。
(九)學生家長聯繫、學生個別談話、輔導及愛校服務等事宜。
(十)學生夜間留校晚自習、點名、社團夜練安全維護事宜。
(十一)協助宿舍相關行政業務。
(十二)協助學生生活管理及輔導等行政業務。
(十三)校園霸凌防治、性別平等教育及防治藥物濫用等工作。
(十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立豐原高級中等學校 (420302臺中市豐原區水源路150號)或其他指派執行校安工作場所。
聯絡E-Mail adm702@fysh.t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有意願且資格條件符合者,請下載附件簡章或至本校網站(https://fysh.tc.edu.tw)校內公告下載相關表件,並於114年12月18日(含12月18日)前檢具簡章內所需證明文件,並以A4 紙張影印(切勿剪裁)依序裝訂成冊後,以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收(地址:420302 臺中市豐原區水源路150 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力」。
如有其他疑問,聯絡電話:04-25290381 分機1702,聯絡人:宋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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