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03~2025-12-09 |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者。 (三)最近三年考績至少考列一年甲等以上。 (四)具工作熱忱、積極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須配合職務調整者。 (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 (六)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情事。 |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局綜合行政相關業務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90060 屏東市忠孝路226號(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
| 聯絡E-Mail | a2859799@ptfire.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檢附以下資料:1.現職派令2.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近三年考績通知書6.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 (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資格條件審查合格者,擇優e-mail通知參加本局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受理單位:屏東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聯絡人:科員 黃小姐,電話: 08-7662911轉6104。 (四)補充說明: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列候補名額2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惟如無適當人選,亦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