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徵求 約用人員~2025-05-01

徵才機關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5~2025-05-01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校院學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熟諳文書處理、統計相關軟體,具獨立規劃作業與行政協調能力。
(三) 熟悉社群媒體功能。
(四) 具公部門服務經驗者佳。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 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 本署各級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一、辦理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相關業務。
二、方案內容推動及執行(方案宣傳等)。
三、辦理方案相關採購案。
四、方案經費管理與核銷。
五、相關會議籌備安排、聯繫及記錄。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
聯絡E-Mail emawen42@mail.yd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將資料表e-mail至yuans@mail.yda.gov.tw,並郵寄上開資料表紙本暨下列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為節能減碳請以雙面列印及使用1個燕尾夾依序裝訂):
1.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含中英文自傳及照片並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 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工作期間:自114年5月15日起。
六、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學士新臺幣37,800元;碩士39,960元)起(不含勞健保)。
七、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八、本案聯絡人:江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957;相關工作內容詢問,請逕洽國際及體驗學習組洪小姐,聯絡電話:02-77365579,聯絡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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