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1~2025-04-25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二)具有3年相關工作或公務經驗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四)須有普通小型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 1.辦理民眾陳情、檢舉案件(檢舉達人)案件受理、查證、陳述意見、處分、催繳、訴願、強制執行及案件管考工作。2.處理民眾申訴、到案說明及調解工作。3.辦理屢次陳情案件管考、追蹤及召開相關會議。4.辦理大隊稽查車輛行車管理工作。5.其他稽查大隊行政管理庶務、採購及核銷事務。6.長官交辦事項。(二)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週休二日 。(三)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四)定期契約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得視預算情形及服務績效考核結果決定繼續僱用與否。)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 |
聯絡E-Mail | a0051@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114年4月21日至114年4月25日截止(以本局秘書室或承辦人員收件日為慿)。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應徵文件郵寄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並於信封下角註明「應徵環境稽查大隊約僱人員甄選報名」字樣,逾期恕不受理。聯絡人:李小姐,(04)22289111分機67218。 (三)應徵方式:公開甄選。 (四)報名應徵文件,含下列資料(請以A4紙張規格依序排列裝訂): 1.履歷含自傳、工作經歷(任職機構及服務期間)、對本工作之認知與期許短文(500字以內)及3個月內2吋照片1張,並註明聯絡住址及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普通小型車(含)以上汽車駕駛執照影本及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 (五)甄選方式: 1.針對身分證明文件、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及履歷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2.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經審查後資料不齊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六)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書面資料(佔30分:學歷20分及工作經驗10分)、面試(佔70分,配分比例包括環境稽查業務瞭解情形40分、言詞表達20分、儀表舉止10分)。 (七)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1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八)錄取通知方式:於本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熱門公告公告訊息公布甄選結果並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僱用,錄取人員應於本局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九)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