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4-28

徵才機關 嘉義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25-04-22~2025-04-28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徵才條件(符合前4項條件人員優先進用)
(一)領有內政部或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委託辦理招訓地籍測量
人員訓練班結訓證書者。
(二)領有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委託辦理招訓地籍測量人員假日
訓練班「重測導線及圖根測量實務」、「重測地籍調查作
業實務」、「重測界址測量實務」及「重測套圖、面積分
析實務及成果檢查」等4門課程之訓練合格證書者。
(三)大學測量工程、測繪工程、測量及空間資訊工程、土地測
量及資訊系所畢業。
(四)具主辦重測業務地籍調查(或測量)1年以上之實務經
驗。
(五)取得地籍測量甲級或乙級技術士證,且具有1年以上工作
經驗。
(六)符合測量技師考試資格第1或第2項條件人員。
(七)修習測量技師考試資格第2項所列相關課程3學科(平面測
量領域相關課程為必要學科)以上,並取得證明文件人
員。
(八)具協辦重測業務地籍調查(或測量)5年以上之實務經
驗。
(九)修習測量技師考試資格第2項第1款所列平面測量領域相關
課程1學科,並取得證明文件人員。
(十)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之人員。
工作項目 辦理地籍圖重測業務
工作地址 嘉義縣政府(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嘉義縣朴子地政事務所(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37號)
聯絡E-Mail hilucc@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郵寄或親送報名。請檢具履歷表、學歷證明影本、相關資
格文件影本各1份,於報名 截止日前,郵寄或逕送「嘉義
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 、嘉義縣政府地政處地價測量
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 徵地政處地價測量科約僱人員
,逾期不予受理,連絡電話 :05-3620123轉8656盧先生。
(二)報名截止日:自實際公告日起5日內(郵寄者以郵戳為
憑)。
徵選方式:由本府審查資歷,合適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錄
取正取1名備取2名,未錄取者相關表件恕不退還。
備註:本次約僱人員,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
114年12月31日止(月薪新臺幣3萬9,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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