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清潔隊員 |
官職等 | 無資位 |
職稱 | 清潔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29~2025-05-05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年滿20歲以上,性別不拘,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含國民兵及補充兵)。 二、國民中學(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第肆條工作事項,具工作熱忱,合群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最近三個月之體格檢查合格檢查表(需含肺部X光透視及嗎啡、安非他命尿液等檢驗項目)。 五、普通大貨車駕駛執照,惟具職業大貨車駕駛執照且駕駛經驗者或具有車輛維修技術證照者尤佳。 六、本次甄選準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與28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依國籍法第20條相關規定,且須無下列情事之一者,始得報名: (一) 曾在公務機構工作,受免職或解僱處分者。 (二) 吸毒或注射毒品者。 (三)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含緩起訴、緩刑)。 |
工作項目 | 從事清潔車輛駕駛、保養修護、清掃街道、溝渠清疏、清理廢棄物、資源回收、環境消毒、登革熱防治及上級交辦等工作。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崁頂鄉中正路883號 |
聯絡E-Mail | a680019@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採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寄。 (一)報名自114年5月6日起至114年5月12日止。(以郵戳為憑,封面註記應徵清潔隊員)逾期或封面未註記應徵清潔隊員者無效(取消報名資格)。 (二)未於114年5月12日前完成體檢及申請無受刑事犯罪紀錄證明文件者無效(取消報名資格)。 二、郵寄地點:屏東縣崁頂鄉公所。(92442 屏東縣崁頂鄉中正路230號)。 三、甄選簡章公告:114年4月29日起至114年5月5日止(共計7日) 公告於屏東縣崁頂鄉公所網站。(網址https://www.pthg.gov.tw/Townkto/default.aspx),相關表件請自行下載列印 四、非通信報名者,不予受理視為無效。 五、有關報名甄選之相關諮詢方式:請參閱甄選簡章;屏東縣崁頂鄉公所清潔隊,電話:08-8633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