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5~2023-07-1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或研究所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 (三)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但如僅具2年以下考績者,需1年以上列甲等。 (四)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者。 (五)具有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人員。 (六)嫻熟WORD、EXCEL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及運用者尤佳。 (七)具備公文寫作能力及具強化社會安全網相關業務執行經驗尤佳。 (八)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本部社會安全網相關政策之規劃與執行。 (二)司法保護及社區矯治相關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第二辦公室─法務部保護司(臺北市貴陽街一段235號)。 |
聯絡E-Mail | jade@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採線上方式報名: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部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109年至11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銓敘部職系專長認定函(依學歷或學分具該職系任用資格者)等資料(均為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因事涉申請人調任權益,請於報名前先行確認具該職系之任用資格,若未檢附權責機關具該職系之證明文件致認定有疑義,即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全球資訊網電子公布欄公告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94/2695/。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23楊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7310孫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