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3~2023-08-02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入侵種業務、病蟲害防治。 2.水土保持山坡地管理業務、山坡地違規查報。 3.農村再生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 |
聯絡E-Mail | f45253j@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現職人員採線上作業方式,於公告期限內進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檢視並確認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日夜間聯絡電話請務必填寫正確),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如非現職人員,則請備齊「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及下列表件資料,於報名屆止日期前寄(送)達至臺中市清水區公所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清水區公所農業技術職系技佐職務」;相關應附文件亦可將電子檔寄至聯絡人電子信箱,信件主旨為「(應徵者姓名)-應徵清水區公所農業技術職系技佐職務」。 2.應徵人員應附文件:(線上應徵人員,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曾銓敘農業技術之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 3.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4.聯絡方式:人事室,電話:04-26270151轉620或621。電子信箱:f45253j@taichung.gov.tw 5.備註: (1)本次甄審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缺件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