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 徵求 管理員~2025-11-17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07~2025-11-17
資格條件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面試:
一、具委任第三職等綜合行政職系合格實授銓敍審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現職職系依據「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核與綜合行政職系係屬同職組之相關職系亦可;無公務人員考試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
二、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且不得連續2年考列乙等。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 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等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 務熱忱,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 職務調整、輪調等。
六、熟諳電腦及文書處理相關業務及網路系統操作等。
工作項目 一、財產管理、宿舍管理、物品管理、消耗品管理及鑰匙管理。
二、校園停車場管理及校園場地開放租借等事宜。
三、教職員交通費申請受理及造冊。
四、老樹巡檢及樹木保護計畫,公共藝術維護及公共事業費用請領核銷。
五、協助會議室管理及場地佈置,課桌椅管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區域:萬華區 10864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01號
聯絡E-Mail 61800x@tp.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於114年11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掃描檔,並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 本職缺預估於114年2月出缺,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若干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時,本校得予以從缺。
三、 倘有疑義,洽詢電話:(02)23394567分機160薛小姐或165何小姐。業務方面洽詢電話:分機130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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