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印刷廠 徵求 約用人員~2025-07-19

徵才機關 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04~2025-07-19
資格條件 學歷需求:大學以上畢業。
能力要求:1.具電腦文書能力(熟悉word、excel等文書處理作業)。
2.具工作熱忱、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且操守清廉。
工作經驗:不限。
契約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表現優異者,得依相關規定每年續約)。
月支薪酬:新臺幣42,000元整(另依財政部約用人員管理要點規定發放年終工作獎金)。
工作項目 辦理雲端發票相關行政與資訊支援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基隆路1段10號7樓之1
聯絡E-Mail chiatse@ppmof.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至本廠網站徵才公告(https://www.ppmof.gov.tw/Recruitment/)本職缺附件區下載1.報名表、2.履歷表,填妥後連同學歷證件於114年7月19日前e-mail至pamela6@ppmof.gov.tw,並請來電確認是否寄送成功,連絡電話(02-23088144#14),本廠將擇優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於本廠網站公布名單。
2.本案正取1名,另得列備取至多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2個月內有效,審查不合格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3.依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本部印刷廠廠長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構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構之主管。對於本機構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應迴避進用。」錄取人員經查未依上開規定前段主動告知者,將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未依上開規定後段主動告知者,逕行調整服務單位,並依相關規定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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