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保育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10~2019-12-20 |
資格條件 | 大專以上畢業,具有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法定任用資格,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有志於兒童青少年照顧與輔導工作者,具幼兒教育、保育、家政、護理、青少年兒童福利、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等相關科系畢業或修畢保育員核心課程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兒童及青少年生活照顧及教養;心理、行為、課業輔導、輔導學習各項才藝,參與各類休閒、戶外活動、與家童學校老師溝通會談,加強個別輔導、協助家童建立親子關係、妥善管理家童零用金、家用費、定期提交家童生活輔導紀錄、參與保育會議與在職訓練、其他臨時交辦事項、須輪值假日及夜班與家童共同生活。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1401號 |
聯絡E-Mail | sapgma06@src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願者請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應徵,合者約談,不合者恕不通知、不退件。得視甄試情形備取2人候用,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7-5824645轉107人事管理員或201保育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