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18-07-05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儲備10名(擇優錄取)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7-06-28~2018-07-05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符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特種考試四等監所管理員體格檢查標準。(體格檢查須至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以上醫療院所辦理)。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及第9款所列情事之一者。
五、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工作項目 協助戒護男性收容人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6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書表:請於報名期限內自行至本所網站首頁/電子公布欄(http://www.kld.moj.gov.tw/)下載。
二、報名應繳附下列證明文件,必要時,本所得請求查驗正本。各證明文件請按次序排列,並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以掛號郵寄。
(一)報名表1份 (請自行粘貼最近1年內拍照脫帽半身彩色照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
(二)簡要自傳1份。
(三)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印本1份。
(四)男性請註明兵役狀況(未役、免役、役畢),免役或役畢者請檢附兵役證明文件影本1份。
(五)如有其他戒護工作經歷或訓練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
(六)體檢表1份請於錄取後,通知報到時繳交,無法繳交或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報名時間自106年6月28日起至106年7月5日止,報名方式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報名,逾期不受理(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惟至遲應於106年7月5日下班前寄達或親送至本所)。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甄選約僱人員」,逕寄本所人事室(郵遞區號2015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64號)。
四、報名及甄選相關事宜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所人事室詢問(電話:02-24653240轉203或02-2465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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