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南市北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
| 職稱 | 課長 |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17-06-20~2017-06-26 |
| 資格條件 | 1.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2.無限制轉調情事。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1、綜理民政及人文課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一0八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文件:一、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詳述、末頁簽名)國民身分證正、反面;2、考試及格証書影本;3、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未滿3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檢測或相當檢定之合格證書影本(無者免附)等相關資料,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二、請於民國106年6月26日前送達或以郵寄本所人事室(地址: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108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於信封上註名應徵課長。三、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電話:李先生06-786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