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一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9-06-03~2019-06-10 |
資格條件 | 1.專科(含)以上會計相關科系畢業(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3.熟悉電腦文書word、excel等操作能力。 4.具原住民身分者 ,優先予以考量。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局主計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上2項未檢附者,恕不受理)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主計室職務代理人」,於108年6月10日前逕寄新竹市新安路2號主計室曾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電話:03-5773311轉1411。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四、敘薪方式:月支酬金34,916元。 五、工作期間:108年6月中旬起至109年2月26日止。惟實際起日視請假事實而定,期間僱用原因消失(如:當事人提早申請復職)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