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國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 職稱 | 組員 |
| 職系 | 一般行政管理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17-09-25~2017-09-29 |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或其他同等級之考試及格,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且最近5年內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者。 四、具有辦理招標採購及庶務工作經驗,熟悉財產管理相關規定。 五、具WORD、EXCEL等OFFICE軟體操作及網路操作基本處理能力。 六、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溝通協調能力,並願配合樂團行政業務及音樂會例假日加班。 |
| 工作項目 | 財產及物品管理、票務、場地申請、機票、庶務性採購及其他交辦事項。平時、例假日如有音樂會需配合輪值加班。 (預估出缺時間為106年11月1日)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
| 聯絡E-Mail | 15236@tco.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意者請於106年9月2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10042臺北市中華路一段53號臺北市立國樂團人事室收。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承辦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2-23832170轉331。 五、相關工作內容詢問,請洽秘書室黃主任、聯絡電話02-23832170轉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