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求 約聘資深企劃師~2019-03-22

徵才機關 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資深企劃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3-18~2019-03-22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至少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護理、公共衛生、醫學、醫管或相關科系碩士學位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護理、公共衛生、醫學、醫管或相關科系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三) 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二、 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工作項目 一、 辦理社區傳染病防治調查、傳染病個案追蹤管理、防治宣導與訓練、品質管控稽核、及防治困難病例審查等相關事宜。
二、 傳染病防治及公共衛生等技術性業務企劃、執行、改進及建議事項。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步驟:
(一) 下載甄試報名表:先至本中心網站(https://www.dthc.gov.taipei/)最新消息區下載甄試報名表。
(二) 傳送甄試報名表:電子檔甄試報名表至tonykuo0801@health.gov.tw,兼任人事管理員郭先生收,以控管報名情形。
(三) 限時掛號郵寄甄試報名表及證件:列印甄試報名表紙本並檢附下列相關證件紙本限時掛號郵寄:
1. 身分證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 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3. 學歷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 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執業登記證明)。
5. 工作資歷服務證明或在、離職證明。
二、 提供不實或遺漏以上資料,概由當事人負責,並附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聘資深企劃師」字樣。
三、 於108年3月22日前郵寄本中心:『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2號個案管理組收』,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一律視為不合格。本中心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甄試名單;若未獲甄試或錄取者,恕不退件。
四、 其他說明:
(一) 初審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08年3月26日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面試暫定於108年3月28日舉行。
(二) 初審合格者名單、參加面試及甄選結果等之公告日期及內容均以本中心網站(https://www.dthc.gov.taipei/)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五、 本職務屬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派駐大同健康服務中心約聘資深企劃師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替代人力,聘用期間預估為108年4月8日至108年12月26日止。惟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如遇該員提前結束育嬰留職停薪並復職,則無條件同日解職。

待遇/每月 328薪點,折合新台幣約40,901元
備註 一、 甄試內容:口試測驗。
二、 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甄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三、 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考慮。
四、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及統計圖表製作能力,能配合加班、輪班及職務作機動調整者尤佳。
附檔 □無 ■有:甄試報名表(先至本中心網站(https://www.dthc.gov.taipei/)最新消息區下載甄試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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