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19-03-28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9-03-21~2019-03-28
資格條件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職學校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辦理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取、船舶進出港資料電腦建檔及彙整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後棟)
聯絡E-Mail cjhung@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
1.履歷表(含自傳、貼妥近3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日間與夜間聯絡電話、電子信箱、聯絡住址)。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訓練證明或工作資歷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以上文件請使用A4紙張,每份影本請於空白處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誤」並簽章。
二、報名方式:
1.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下列期限內,檢具上開資料,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郵寄至「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辦理漁港管理業務」。
2.資料不全或未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誤」並簽章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3.個人資料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已錄取人員則由候補人員遞補之。
三、聯絡方式:電話:(07)799-5678轉1810,洪小姐。
四、甄選方式:分二試進行
1.第一試(筆試):
(1)電腦能力:WORD、EXCEL操作運用。
(2)專業知能:測驗本職缺所需之業務能力、專業知識。
2.第二試(面試):依應試人員第一試成績順序,擇優通知參加第二試,未達80分不予錄取。
五、候補方式:除正取進用1名外,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僱用待遇:月支280薪點(280 * 124.7 =34,916元)
七、僱用期限:高雄市政府核准發文並報到任職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備註:1.經書面審查資料,初審不合格、未獲擇選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2.經甄選錄取人員,應於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可確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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