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農業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8-05-11~2018-05-17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農業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等級之考試以上及格者。 (三)具有農業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含)合格實授。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六)無限制調任情事者。(報名截止日起30日內限制轉調期滿者,視為符合資格)。 |
工作項目 | (一)稻作面積、生產量調查業務。 (二)糧價調查及糧商管理相關業務。 (三)優良水稻推廣品種繁殖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分署地址:花蓮市中華路512號。 |
聯絡E-Mail | hr0712@mail.af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郵寄「通訊報名」方式,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職系(未註明者及未以通訊報名者,恕不受理),地址:97044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512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852-3191轉242 周先生。 (二)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書(如係國外學歷請附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訓練進修及英文檢定及格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以上列次序【直式橫書】裝訂),履歷表內請務必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email。 (三)報名期限:民國107年5月17日以前送達(期日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規定),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格通知面談,必要時得舉行測驗,所附書面資料如需返還,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次甄審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月,並以次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